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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党组织生活安排

2017年10月11日 14:37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精神,按照《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校党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现就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通过严肃的党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学院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推动学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下半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有关精神,有明确学习内容和思考问题。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展党员规定等有关精神,有明确学习内容和思考问题。

(三)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明确学习内容和思考问题。

(四)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有明确学习内容和思考问题。

(五)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两一流”建设的意见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精神,有明确学习内容和思考问题。

具体学习安排表详见附件一。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安排,抓好落实。党支部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学院工作实际,根据学习安排内容,抓好落实。

(二)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党支部学习借鉴校内外其他机关党支部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组织生活载体、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党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会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要求,坚持在用好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自主学习等基本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客户端等载体,大力探索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三)严肃考勤,规范记录。党支部党员要严格党员组织生活考勤,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故连续缺席2次以上者,要报上级党组织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工作同志要规范党组织生活记录,使用校党委统一印制的《党组织生活记录本》,记录的内容包括:党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缺席人员情况,主持人、记录人姓名等,每位党员发言摘要等都要在记录本上有明确体现。

(四)加强指导,强化督促。12月中旬上级党组织会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把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四互”活动,每年度进行一次严格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而未抓好组织生活的,会在一定范围内严肃通报。

 

附件一: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2017-2018学年党组织生活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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