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推动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经会商省有关部门及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一致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