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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9年03月25日 15:2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务字【20169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7 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按合同是否全部完成预期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特别提醒: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成果第一署名人须为项目组学生成员。

二、验收时间和地点

时间:4 19日(星期五)全天

地点:花溪校区公共教学楼 3302(录播室)、3304(录播室)、3309 (探究型教室)

三、结题验收答辩形式

按照《管理办法》,各项目组采用 PPT 的形式,对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取得的成果进行 7 分钟的汇报,根据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

四、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1.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

2.经学院审核原件无误后、按预期成果的要求提交研究报告、论文、专利、作品、证书等的复印件,格式排版要求见附件 3

3.《贵州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4.按照《管理办法》,不能按时结题验收的,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及项目延期报告,项目最长只能延期一年,且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在校修读年限。不能正常结题、又不能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不再报销其经费。

5.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需按专家意见对项目资料进行修改之后装订上交(装订顺序: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结题验收材料),上交时间 425日前,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五、有关说明

1、请各相关学院于 416日前将上述13项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份提交至GS4203室。联系人:明老师。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学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根据各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分配下一年的项目申报数。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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