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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03日 15:14  点击:[]

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自2017年12月正式立项以来,项目运行周期已满一年,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要求,学校将于2019年3月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营造学术氛围,鼓励在校生积极参与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各学院的结题验收答辩会面向全院师生开放,并组织至少30名学生观摩。

二、各学院负责本院项目的结题与答辩工作,一是对项目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查,项目的成果进行鉴定。二是负责组织项目的答辩,原则上参与答辩的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不能少于2人,项目指导教师可以列席答辩,不参加评分。跨学院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

三、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报评优秀的项目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定。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予结题:未能如期完成研究的、项目或果与预期成果不符合的、存在学术不端的。

五、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申请延期答辩的项目不能参加优秀项目评定。

六、答辩时间安排,学院项目定于3月18日至3月30日,跨学院项目答辩时间为3月21日。请各学院将确定好的答辩时间、地点提前三天发送至电子邮箱:1574710899@qq. com)。

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完成两周内,各学院需向学校提交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答辩汇总表,并通知本院各项目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论文(报告)、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一并报学校。

联系人:明老师,联系电话: 8322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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