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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2年12月30日 16:40 创新创业学院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原则,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单位开始准备大赛参赛团队的组建、优秀项目的培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2018年6月以后)的校友。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参赛要求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各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产业命题赛道

产业命题赛道的命题暂未发布,具体要求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教育部通知实时更新发布。

六、时间安排

1.学院培育:2023年1月——2023年4月,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符合大赛各赛道、各组别要求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演讲能力提升、PPT制作培训、聘请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学校对各学院、各单位报名参赛的项目数要求详见附件。

2.校级选拔赛:2023年5月——6月。项目参与校级“互联网+”大赛,入选省赛项目进入下一培育阶段。

3.省赛:2023年7月——8月。项目参加省级“互联网+”大赛,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进入深度培育阶段。

4.国赛:2023年9月——10月。项目参加国家级“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

七、其他事宜

1.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教育部的正式通知为准。

2.大赛各阶段的赛事安排、通知等信息,请关注学校办公平台的通知及创新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

3.参赛事宜相关咨询,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创新项目培育科:杨佳老师、王群立老师,校赛QQ交流群:61175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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