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5、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项目组人数原则上为3-5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学生登录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在本平台的“开放性创新实践项目管理”模块中以填写项目申报书的方式进行申报,本平台的账号、密码和学校青果教务系统一致,学院项目由指导教师登陆本平台审核后提交学院管理员审核,跨学院项目由指导教师登陆本平台审核后提交校级管理员(即项目所属学院选择教务处)审核。学生进行申报后,负责人将学院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管理办公室;跨学院项目申报书交到校级管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大楼主楼四层知行学院办公室)。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25日。
(二)项目评审、立项
学院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审,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附件4中所分配的数额;跨学院项目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指导教师不能参与项目的评审。学院项目评审立项时间为11月25-30日,评审结束后向校级管理办公室提交“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跨学院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2017年度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学院基础性名额、上一年度申报数、结题数、结题获优数及无故撤项数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四、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支持额度:文科类不超过1500元/项,管理类不超过2000元/项,理工类不超过3000元/项。项目正式立项后,学校划拨30%经费做为项目启动资金,2018年9月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经费,2018年12月项目结题后划拨40%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学习《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文件,切实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申报率、合格率。要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结题工作,要选拔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负责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的申请、审核、研究、结题等工作
联系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袁伟(教务处)
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收取 明蕾(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
2.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