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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09日 19:15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贵州省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9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我校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贵州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促进多学科相互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造就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局面。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形成培养合力。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积极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形成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实施,全校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6年,全面启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在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中增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专项计划,强化宣传,营造氛围。2017年,全面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丰富创新创业课程、讲座、实训、竞赛、项目培育“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产生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参与教师科研和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及活动的学生比例达到50%以上,本科生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的总比例达到7%以上,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到7%,成功创业的学生比例显著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优化学科专业的布局结构,在学校“十三五”人才培养规划中增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专项计划。加强学校专业设置的调整优化,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机制、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紧密结合贵州省加快发展新兴优势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牵头单位:教务处、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各学院)

2.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根据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照不同层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制定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标准细则。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2013人才培养方案”,有机结合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第一第二课堂,围绕创新创业课程、讲座、实训、竞赛、项目培育“五位一体”分层递进地开展。(牵头单位:教务处、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各学院)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等的协同育人机制,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到我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中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举办培养卓越人才的创新创业实践班,到2018年实施3-5个校级“创新创业卓越计划”试点项目,争取1-2个省级“创新创业卓越计划”试点项目。到2020年实施15个校级“创新创业卓越计划”试点项目,积极争取2-4个省级“创新创业卓越计划”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在校大学生组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创业服务、企业服务等团队,每年争取省有关部门扶持10-20个创新创业项目。(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大学科技园、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二)加快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改革

1.完善学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整合我校专业资源,调整专业课程设置,突破专业限制,有效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挖掘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设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多层次课程群。《大学生创业教育》列为校级通识课推出一批慕课、微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网络课程,组织校内外专家编写科学、适用的创新创业教材。在优秀教师评选和课程教学评价标准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的权重。(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2.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大力推行学分制,把创新创业理念融入各级各类课程,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创新创业课程的实施。制定《素质拓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等制度,将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创新实验、文体活动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技能证书、素养提升、自主创业等成绩和情况折算为学分,实行培养过程跟踪管理,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实绩。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兴趣、意愿和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学校商定休学年限并办理休学手续。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用一定比例来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牵头单位:教务处、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3.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在学校创新创业课程中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教育技术应用,探索和改进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教学方式,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积极运用云计算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虚拟仿真等技术。改革考试考核内容与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能力和素质。重点扶持创新创业教育类综合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到2020年新增创新创业教改成果占同类项目总数的25%以上。(牵头单位:教务处;责任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科技处、社科处、各学院)

4.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推进以培养能力为导向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建设。积极建设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接轨。加大对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投入,各类实验教学资源和平台开放共享,开放程度纳入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科技园、机关党委、各学院)

5.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平台项目的建设。2020年建2个以上校内创新创业园和2个以上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基地; 争取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1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5个,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50个、省级项目300个、校级项目1000;建立、完善校级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10个;开展创新创业讲座论坛500次,实现覆盖学生2万人以上,毕业生创业比率稳步提升。(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大学科技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三)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力度

1.成立学校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校内外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模式探索、资源整合、师资培训、质量评价、服务指导等工作,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积极落实国家与省市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政策,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及对外平台,推进项目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责任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大学科技园、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2.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力争成为首批全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性学校。整合资源建设以互联网技术、区域文化创意、智能硬件为特色的、延伸至各学院的开放式学生培训、实验和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其他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扩大覆盖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设立竞赛专项经费,出台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此类竞赛的奖励办法。积极邀请科技专家、知名学者、企业精英、创业先锋等,举办创新创业讲座、沙龙,实现校内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营造大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活动交流、项目申报、企业注册、资源对接等服务,为校内外交流与合作提供纽带和桥梁,从而促进创新创业成果落地转化,使创新创业更好的服务于社会需求,实现创新与创业接轨,创业与社会接轨。(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大学科技园、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计划财务处、校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3.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教学研修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以培育教学团队为先导,引导专任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案例研究,产出一批成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构建桥梁,选派教师到企业、行业,中小学校锻炼学习,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有效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四是学校加强现有就业指导教师的创业指导培训,开展创业指导工作。为培养稳定的创业指导教师队伍,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技术职称序列,形成创业指导长效发展机制。五是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行业专家、社会名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吸纳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担任客座教授或指导教师,建立校内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牵头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大学科技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学院)

4.建立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鼓励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实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支持学院、科研平台教职工转化其科研成果并产业化,所获收益按照省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建立创业实践激励机制,允许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或兼职开展研发、咨询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教师和科研人员经学校同意后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且与其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牵头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责任单位: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处、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研究生院、各学院)

5.积极扶持创新创业类社团。鼓励成立校、院两级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的学生社团,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创新创业社团选拔配备好指导教师,给予经费、场地等支持,确保各社团运行好、出成果。重点打造目前比较有影响的“创业者协会”等学生创新创业社团。(牵头单位:校团委、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6.建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体验中心。成立“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体验中心”,搭建研究生与创业成功人士沟通交流平台,邀请创业成功者开展论坛;搭建跨学科交叉学术平台,加强不同学科研究生间的交流,了解创新创业动态,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为研究生提供创新创业咨询指导服务。(牵头单位:研究生院;责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1.提供创新创业便利条件。通过加强机构建设、创业培训、项目培育和氛围营造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指导与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完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一期和二期的工作职能和保障机制。二是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加强宣传组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GYB”、“SYB”和网络创业课程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三是聚合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科技园、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等单位资源形成合力,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方式,加强创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培育支持和创业所需的各种配套服务。四是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沙龙、研讨会、高峰论坛、成果展示、创新创业活动周等学术交流平台;树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激发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实践的激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大学科技园、各学院)

2.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学校创新创业基金,鼓励各学院各单位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在校和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支持校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学校将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学院各项目在按规定使用相关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时,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积极探索通过创新创业沙龙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牵头单位: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校团委、大学科技园、各学院)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创新创业教育重大事项。

长:韩 卉  李建军

副组长:谢晓尧  刘肇军  徐晓光 赵守盈

引  银熙惠 唐本文  陈云坤(常务)

员: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知行学<创新创业学院>。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活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推进重要事务。

任: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副主任:教务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处、学生工作部、大学科技园、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员: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各学院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院领导

各学院成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切实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加强监督落实

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督查机制,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各单位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学院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案工作。各学院要将相关情况列入学院年度考核报告,用目标绩效考核的方式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将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宣传力度,使创新创业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及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加强舆论引导,报道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各学院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社会资源关心和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增进全社会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校内蔚然成风。

(四)完善制度保障

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要会同各单位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系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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