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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0年05月28日 15:54  点击:[]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0〕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课题管理相关规定。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一般课题不超过14项,无资助经费。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学会与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开题,一般课题由创新创业教育分会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由学会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面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体会员单位,鼓励合作研究。重大课题由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人于6月15日中午12:00前将课题申报书按要求打印(一式三份)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统一办理审查盖章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完成审查盖章后将通知申报人将课题申报书取回自行邮寄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同时自行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完成申报。

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一)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花溪校区公共实验楼GS4203室知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实验(实训)教学科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

联系人:杨丹、袁筱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288号上海财经大学创业中心205  联系人:袁筱  邮编:200433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交流部

联系人: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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