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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11月22日 17:39  点击:[]

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贵州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申报本项目。学生在校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每个项目人数原则上为3-5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学生登录贵州师范大学“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在本平台的“开放性创新实践项目管理”模块中以填写项目申报书的方式进行申报,本平台的账号、密码和学校青果教务系统一致。A项目(学院项目)由指导教师登陆本平台审核后提交学院管理员审核;B项目(跨学院项目,由不同学院学生成员组成)由指导教师登陆本平台审核后提交校级管理员(即项目所属学院选择“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学生进行申报后,项目负责人将A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交到学院管理办公室;B项目申报书交到校级管理办公室(公共实验楼4203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7日。

(二)项目评审、立项

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重点对“互联网+”信息技术、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等方面内容进行支持。A项目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审,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附件4中所分配的数额;B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A项目评审立项时间截止为12月14日,评审结束后向校级管理办公室提交“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

三、名额分配

根据《管理办法》,2018年度名额分配综合考虑了各学院基础性名额、上一年度申报数及无故撤项数等因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四、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支持额度:文史类不超过3000元/项,理工类不超过6000元/项。项目正式立项后,学校划拨30%经费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经费,项目结题后划拨40%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学习《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申报率、合格率、优秀率。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结题工作,选拔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负责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的申请、审核、研究、结题等工作。

联系人: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平台 王怀宇老师(教务处)

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交明蕾老师(创新创业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106号)

2.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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